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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今起正式实施,再这样做违法!一区最新公告:举报有奖!全市首张罚单已开出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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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06

今天是新修订的

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》

正式实施的第一天

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

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

组织开展飞行执法检查

开出新修《条例》后全市首张罚单

↓↓↓


今天早上7时许,记者跟随城管执法队员来到黄浦区丽园路上的高城苑小区。刚刚步入保安室,一辆从保安室内部私拉电线正在充电中的电动车,就赫然出现眼前。



“你好,我们是市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队员,今天过来对小区非机动车进行执法检查,请问这是谁的电动车?”“插座是在你们房间里面的,你没看到是谁过来充电吗?”……对于城管执法队员的询问,值班室里的小区保安一问三不知,只是声称“当时出去巡逻了,没有注意到”。


数分钟后,接到电话的小区物业经理急急忙忙赶了过来,看到眼前这一幕,瞬间气不打一处来,“小区里飞线充电不允许的,这是谁的电动车啊,给我找根铁丝把它捆起来,找到人为止!”这一边,物业经理立马张罗保安通过监控锁定到人,势必要把违法者揪出来。


“我们小区很重视的,为了配合新修《条例》的实施做了很多工作,包括在地下室集中安装了充电桩,配备了监控、喷淋、烟雾报警器等设备,还在电梯楼道内也张贴了宣传告示。”在保安翻阅监控的当口,物业经理少许平复了情绪,对记者诉起了苦,对于新修《条例》实施首日被“抓现行”,物业经理无奈地连连摇头。


大约30分钟后,电动车的主人最终现身,原来是一户业主家的装修工人为图方便,将电动车停在小区保安室门口拉线充电。


“根据新修订的的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》,飞线充电是违法的,现告知你。”现场,城管执法人员先行进行了普法,并要求其立即整改。


“由于你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行为,违反了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,现对你进行处罚,罚款人民币50元整。”根据简易程序,城管执法队员现场对这名装修工人开具了当场处罚决定书,而这也是新修《条例》后上海城管开出的全市首张罚单



上海嘉定:举报有奖!

对每次有效举报给予10元奖励


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,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、共用走道、楼梯间、楼道等共用部位,以及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、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、充电。


为切实消除嘉定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带来的火灾隐患,自2024年6月1日起,嘉定区开通线上有奖举报平台,对每次有效举报给予10元奖励,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


具体举报内容主要包括


1.把电动自行车及其电瓶带入有人员居住的住宅、房屋内充电。

2.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楼梯、过道、消防通道等公共部位充电。

3.私接乱拉电线、飞线进行充电。

4.商户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。

5.其他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安全隐患行为。


举报流程



您可在“上海嘉定APP”首页-嘉定电动车违法违规举报专栏,进入小程序进行举报。请实名填写举报人姓名、手机号,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地所在街镇、详细地址,拍摄照片、简要描述并提交。工作人员会尽快前往查处,查证属实后,会尽快将奖金转入您的手机。感谢您对维护嘉定公共安全的热心参与!


嘉定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专班

2024年6月1日




本文综合自:上海法治报、上海嘉定
微信编辑:安通
校对:皮小姐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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